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升退役军人人力人才资源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打造具有上海特色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完善退役军人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3个部分12条具体内容。
(一)提升就业服务能级。一是打造“15分钟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圈”,依托现有社区就业服务站开设退役军人服务专属窗口或工位,同时在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有条件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同步建成“15分钟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圈”服务站。二是加大退役军人招聘服务力度,在“乐业上海优+”系列大型招聘活动中按需设置退役军人服务专区,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三是开展“1131”退役军人就业专项服务,为就业困难及登记失业退役军人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和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未及时就业的退役军人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对当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并提供择业观教育、心理调适、职业规划、面试辅导和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等服务。四是开展“戎培赋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优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面向退役军人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并探索举办退役军人专项职业技能大赛。五是提供退役军人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引进优质服务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岗位推荐和深度就业支持。
(二)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一是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培育,在人社部门区级重点创业孵化载体名录基础上,建设退役军人特色创业孵化载体名录。二是实施退役军人企业家培养计划,依托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开办退役军人创业赋能培训班,探索开发创业培训精品课程;举办长三角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和优秀退役大学生高端研修班,探索未来企业家培养模式。三是办好“戎创申城”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按规定给予获奖退役军人创业启动金或助力发展金。四是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落实退役军人创业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匹配信贷产品,优化贷款方式;落实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退役军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可按规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
(三)增强服务保障质效。一是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集聚各方资源推动政策落地,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等社会力量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发挥就业创业导师作用,优选推荐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三是强化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在人社部门基础信息库中添加退役军人身份标签,以便及时跟进服务、数据跟踪和统计。
《意见》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依照相关规定设定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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