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退役军人局规〔2025〕4号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经评估,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退役军人局规〔2020〕3号)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27日
相关稿件:沪退役军人局规〔2025〕4号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经评估,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退役军人局规〔2020〕3号)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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