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退役军人局发〔2023〕7号
各区党委宣传部,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各工作党委宣传部门,驻沪部队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践行人民城市理念,选树宣传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工作实绩突出、道德品质过硬、事迹真实感人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团结奋斗,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和开创上海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新的力量。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挖掘典型。坚持群众路线,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主动深入一线收集先进典型线索;注重挖掘“双创”典型、优秀“兵支书”、优秀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风采之星”和立功受奖人员等,切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把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二)择优推荐申报。每个区和大口党委可以择优推荐1-3名人选。推荐对象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书面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书面征求企业所在地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社会征信等部门意见;全体推荐对象都须征求所属党组织意见,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各区和大口党委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法违纪行为。4月28日前,以各区党委宣传部和退役军人局名义或大口党委名义将推荐表格(附件1-3)和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以及能够展示推荐对象先进性的照片、视频短片等报送市退役军人局,电子版发送至:zmtyjr2023@163.com。
(三)综合评审遴选。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区和各大口党委人选推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人选评审遴选工作。经综合评审遴选产生20名年度上海“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并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授予上海“最美退役军人”称号。
(四)深入宣传报道。年度“最美退役军人”产生后,主办单位将举行发布仪式,面向社会集中公布“最美退役军人”名单和主要事迹,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和精神品质,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见贤思齐、争当先进,大力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实践,作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严格落实上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先进典型评选办法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落实落细对推荐人选的审核程序,杜绝“带病推荐”,确保典型立得住、树得牢,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深化宣传实效。要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形式、手段等创新,不断提升“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影响力和实效性,持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把学习宣传活动成效转化为引导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
附件:
1.2023年度上海“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2.2023年度上海“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汇总表
3.2023年度上海“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审核程序对照检查表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2023年3月21日
联 系 人:李虹霞,联系电话:23171021 赵万红,联系电话:23171020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131号319室,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邮 编:200434(信封上注明“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材料)
电子邮箱:zmtyjr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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