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市退役军人局编制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www.tyjr.sh.gov.cn)查看并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完善体系建设、强化文件管理、深化五公开建设等方面不断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26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361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54件(含规范性文件6件),历史公文转化公开文件5件。
一是思想引领领域。在局门户网站、新媒体、电视台等多渠道公开“最美退役军人”评选通知、遴选过程、评选结果、发布仪式等信息;充分利用直播方式,公开三期“老兵永远跟党走”戎耀申城·最美退役军人专题访谈;主动公开加强本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文件。
二是接收安置领域。依托本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系统精准推送接收安置政策、程序、计划、分数等信息;公开本市2021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发放办法及配套解读;公开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定向招录、部分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国有企业安置岗位信息;公开退役军人迎接仪式适用对象、仪式内容、组织管理等信息。
三是就业创业领域。公开第二届创业创新大赛通知、赛况、结果等信息;公开十期创业沙龙报名、现场等信息;公开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岗位招聘信息;公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信息。
四是军休服务领域。在报纸、新媒体等渠道公开本市军休系统学党史知识竞赛、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直播、红色文化公益定向赛、上海军休干部希望小学夏令营,沪宁杭军休系统书画联展等活动信息;公开本市老年军休大学开学报名信息。
五是双拥工作领域。协调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致驻沪部队官兵等对象慰问信宣传工作。结合海军成立纪念日、空军成立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在网站、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六是优待抚恤领域。公开本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调整部分伤残人员和部分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
七是褒扬纪念领域。公开关于开展“百年英烈”系列褒扬纪念活动、做好2021年烈士纪念日相关工作政策文件;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宣传“我们来看望您·清明祭英烈”主题祭扫活动、烈士寻亲工作专项活动等工作;制作《征途上最亮的星》纪念英烈主题歌曲,在上海电视台、电台播出,并在各大媒体网站置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主动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2件,第三方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均属国家秘密),无法提供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2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件),其他处理3件(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开展多元化解读,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多渠道主动公开图片解读4篇,视频解读1篇,提高政策知晓度;进一步完善网站政策文件库,添加退役军人事务部法规政策链接,及时更新本单位法规政策文件;持续规范公文发文前公开属性审核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完善和维护。在门户网站增设“军人退役一件事”“时代楷模”等6个横幅宣传条;在公众号“下拉菜单”增设“教育培训”“就业创业”2个子栏目;将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退役军人局政务微信纳入矩阵范围;搭建微信公众号视频专题平台,以专题形式集合呈现视频新闻。
(五)监督保障
年内印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暂行)》,对领导机制、职责分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规范;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监督工作;设立政务公开项目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出台政策文件健全制度体系。在以往工作中,虽已出台部分局内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但工作体系仍不够完善健全,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作为工作遵循。为此,2021年我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经局第8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7月印发《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暂行)》。《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职责分工、公开主体及范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2.明确工作流程强化文件管理。公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2021年,我局强化内部文件管理,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下发相关文件,明确公众意见征集、开展政策解读等系列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提示。二是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将公文公开属性复核纳入发文流程,做好拟公开公文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定期开展历史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每季度对印发公文开展二次审核,将有条件转化公开的公文及时转主动公开。
3.创新解读形式。以往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较多采用文字和图片形式进行解读。2021年,除采用文字、图片形式开展解读外,还创新采取视频形式对相关文件开展了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度未对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其中,3件为主办件,1件为合办件,3件为会办件。未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所有代表建议均已按期办结。3件主(合)办件复文已在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从办理结果看,被列为“解决采纳”的有6件。“留作参考”的有1件。从代表反馈情况来看,3件主办件及1件合办件的相关代表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外,我局还根据最新工作进展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67号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11号提案进行了再次答复,相关复文已在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关于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