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按照市政府 “五公开”要求,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自2019年11月28日局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项,其中,包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决策公开96项,管理公开7项,服务公开5项,执行公开1项,结果公开2项,财政信息3项,重大项目信息18项。在微信平台上发布信息162条。
1.决策公开
2019年度我局公开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19项(国家15项,地方4项),政策文件54项(国家37项,地方17项),政策解读19项,涵盖退役军人安置、优待、抚恤等多方面政策法规。
2.财政信息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以下财政资金信息:
(1)《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2)《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3)《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19年度预算》
3.重大活动信息公开
2019年度军转干部安置报名、安置前培训、培训考试、双选会等重大事项信息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上公开。
4.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此项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平台,制定并公布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内部办理工作流程(草案)》、《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按照分级负责制的原则,从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初审、办理、咨询、报批、制作、送达、办结、归档八个环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2019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为0件。
(三)平台建设
2019年,我局按照“五公开”要求,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并维护好局长信箱、网上咨询、市民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市民的意见和问题,按时反馈。
门户网站方面,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信息、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微信平台方面,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全年共推送信息162篇,涵盖业务工作、各类活动,领导工作,会议动态,文化宣传,政策通知,政策解读,各区动态等内容。
(四)监督保障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多方面情况纳入公开范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助力退役军人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刚刚起步,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我局拟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督促各部门着力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流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2.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19年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局之年,虽努力健全各项机制,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种类和项目仍较少。下一步,在健全机制、优化程序的同时,不断提升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务实、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