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3-10-30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工作,更好地整合培训资源,强化培训效果,现就2023年秋季(退役年月为2023年9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培训着力实现“四个提高”,一是提高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了解上海作为党和革命的发源地以及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光荣传统和历史使命;二是提高退役士兵的社会适应能力,促使他们顺利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角色转变,更好更快融入社会;三是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规划能力,帮助他们熟悉就业安置政策,找准职业定位;四是提高退役士兵的择业就业能力,帮助他们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就业成功率。

二、培训对象

2023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各区接收人数分片分批开展,线下培训时长为3天,第一批为10月27日—10月29日,第二批为11月3日—11月5日,第三批时间另行安排(各区分班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理想信念与党性修养、政策解读与社情介绍、实用技能与心理调适、就业指导与经验分享等专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线下培训的退役士兵,统一登录线上培训平台:https://online.81armyjob.com/参加线上培训。

(三)组织管理

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的指导下,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牵头统筹安排,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本区退役士兵参加培训,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网(上海乐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经费管理

培训费用在各区预算经费中列支,并严格按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线下含住宿一天不超过550元/人,不含住宿一天不超过210元/人)进行支出。线上培训按照直播200元/人、选修课程600元/人进行支出。

(五)培训总结

本次适应性培训完成后,各区于11月15日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工作总结以及2张反映培训情况的照片(附电子版)。

 

附件:2023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课程计划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2023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课程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