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退役军人迎接仪式的通知
2021-08-10


沪退役军人局发〔2021〕51号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退役军人安置地人民政府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举行迎接仪式”的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对本市当年度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举行“戎归申城,再创辉煌”迎接仪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退役军人保障法》,通过举行“戎归申城,再创辉煌”迎接仪式,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着力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浓厚氛围。

二、适用对象

主要包括转业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复员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五类人员。

三、仪式安排

(一)时间地点

退役军人迎接仪式在当年度退役军人退役后,一般在地方举行适应性培训时进行。地点根据参加人数进行确定。

(二)仪式内容

迎接仪式要体现庄严、隆重、简朴,主要内容一般涵盖以下六个方面:

1.发放退役大礼包。为当年度退役军人量身定做一份“戎归申城,再创辉煌”退役大礼包,礼包内容包括欢迎信、与中国邮政定制首日封、服务联系卡、政策服务指南等(一般由市局统一制发模版,各区也可自行设计、印制)。

2.播放退役宣传片。提前拍摄宣传短片进行现场播放,邀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上海市最美退役军人、历年优秀退役军人等讲述退役故事,分享退役心路历程,展现上海退役军人建功立业的风采(一般由市局统一编发,各区也可自行编播)。

3.领导致欢迎辞。领导致欢迎辞,并为退役军人代表佩戴绶带或者红花。

4.模范现身说法。邀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代表或者上海市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代表现身说法,讲述先进事迹,与退役军人进行面对面交流。

5.重温入党誓词。由上海市最美退役军人代表和当年度退役军人代表领誓。

6.开设退役第一课。由领导以“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为主题,为退役军人讲授退役第一课,帮助退役军人进行角色和心理转换,尽快适应地方工作。

四、组织管理

转业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复员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迎接仪式,由市局移交安置处牵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迎接仪式由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仪式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以体现区域特色。

五、经费保障

退役军人迎接仪式的经费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从当年度有关经费中列支。转业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复员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迎接仪式的经费从市局退役军人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迎接仪式的经费由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别于2021年9月底、12月底前将首次举行退役军人迎接仪式情况书面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