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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的公示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上海市为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保护范围划定结果予以公示。

  设施名称: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设施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80号。

  保护级别: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面积:200173.1平方米。

  保护范围:东至龙华路,西至天钥桥路,南至龙华西路,北至龙华路2501弄。

  保护红线:对园内烈士纪念设施集中区域划定保护红线,详见附图。

  保护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示。

  附件: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图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谢显钢 6468599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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