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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实现“免申即享”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自2023年9月起,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抚恤待遇等行政给付事项实现“免申即享”,相关待遇无需提交申请便可直接享受。

服务对象完成伤残等级评定或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后,无须主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和提交申请材料,工作流程从“服务对象申请+部门受理+部门审核+部门兑现”优化为“服务对象意愿确认+部门兑现”。此外,若服务对象选择优待证或社保卡领取伤残抚恤金,业务系统可获取银行卡信息,减少当事人提供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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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抚恤金等依据文件发放后,随申办APP“我的免申即享”中自动生成伤残优抚待遇发放的办件。若服务对象有疑义,可与户籍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