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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飞录取7月上旬开始!

空军2023年度

高中生招飞录取有关工作已启动

为帮助考生家长更好了解招飞录取阶段工作

今天就常见问题为大家做出解答


01 招飞相关权威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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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选结束后会明确通知考生或家长招飞选拔结论,有疑问的也可拨打空军招飞局各选拔中心热线电话(文末可查询)或登录微信公众号了解。


02 哪些考生可填报空军招飞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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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空军组织的招飞定选,医学选拔、心理选拔、政治考核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空军招飞志愿,即空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其他志愿可正常填报。未通过招飞定选或未达到分数要求的请勿填报招飞志愿,以免造成志愿浪费。


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选拔在高考录取后组织,不需要另行填报志愿。


03 招飞录取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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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飞录取工作一般于7月上旬开始,预计在7月中下旬结束,具体时间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工作安排为准。


04 招飞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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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招飞局各选拔中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结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后,将第一时间向录取考生寄发或送达录取通知书。


05 空军高中生飞行学员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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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高等教育模式

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军衔。


军地“3+1”联合培养模式

选拔录取为空军与地方高校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的,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06 “双学籍”飞行学员选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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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籍”飞行学员二次选拔工作在高考录取后进行,空军每年从招收的理科(物理类)考生中,依据当年北大、清华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下浮一定分数后,遴选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为预选对象,预选对象须在航空大学完成体验飞行且合格后,综合高考成绩、体验飞行成绩和招飞心理选拔成绩择优录取。


咨询联系方式

空军招飞局

联系电话:010-66983433


沈阳招飞选拔中心

覆盖省份:黑龙江,吉林,辽宁

联系电话:024-24280378


北京招飞选拔中心

覆盖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联系电话:010-66911710


兰州招飞选拔中心

覆盖省份:甘肃,宁夏,青海,陕西,新疆

联系电话:0931-4865353


济南招飞选拔中心

覆盖省份:河南,山东

联系电话:0531-51655310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

覆盖省份:上海,安徽,福建,江苏,江西,浙江

联系电话:025-80875437


广州招飞选拔中心

覆盖省份: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湖南

联系电话:020-38809202


成都招飞选拔中心

覆盖省份:重庆,四川,贵州,西藏,云南

联系电话:028-8539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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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解放军报、空军招飞、空军在线、南部战区空军招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