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退役军人局发〔2024〕12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推进落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优化完善政策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一)完善政策集成式发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及主题标签设置情况,配合做好全市集成式发布文件库材料报送工作。完善我局集成式发布文件库内容,及时更新国家及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及配套材料。探索开展政策集成工作,结合一网通办等重点工作,挖掘更适宜的主题,丰富政策集成内容。
(二)开展“政策解读提升年”活动。规范工作流程,整理印发工作提示,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确保政策解读程序规范。健全政策全周期解读工作机制,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开展解读,做好草案解读,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精细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好跟踪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做好重要政策精准推送。结合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空间积极开展政策精准推送。选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文件,推送时做好人群标签,提升准确性和内容适用性。操作申报类政策依托短信息直达推送,涉企政策联系产业园区进行推广,政务服务窗口依托服务中心新大厅的公共查阅设备,设立官网跳转链接,使办事群众可登录官网查阅主动公开文件。
(四)加强政策留言办理工作。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强化对政策发布页面政策留言板的动态巡查,定期收集整理公众问题转文件起草处室(单位)及时进行答复。加强政策咨询回复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文件起草处室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公开发布。
(五)实现政策阅办联动。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实现阅办联动,根据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推进“优待证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退役报到”“退役金申领发放”等高频办事事项纳入阅办联动功能。加强阅办联动功能技术支撑,确保办理跳转顺畅稳定。探索拓展阅办联动范围,针对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政策文件,在制作配套政策图解时附上办事事项链接或二维码,实现“阅办联动”。
(六)加强政社合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领域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和街镇居村服务中心(站)等组织作用,依托“一网通办”各端、社区云等载体,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配套解读、常见问题等政策知识点,支持各类组织结合退役军人特点需求开展政策推送和解读服务。加大对相关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确保政策信息精准传递。
二、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开服务能力
(一)推进政策公开数字底座建设。做好政策文件库的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合理分类,定期巡查,避免错链断链情况出现。配合做好主动公开公文库前端展示,加强入库公文要素的统一性和规范性,逐步推动主动公开公文前端展示。补充收录申报通知、公告通报、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政策信息,打造权威、集中、规范的政策数据底库。增强数据底库内政策文本与政策依据、配套文件、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信息关联,提升政策获取便利性。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栏目的衔接融合,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优化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媒载体扩大政策传播力度。
三、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探索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充分听取退役军人有关组织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
(二)优化公众代表列席局机关决策会议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邀请代表列席工作,探索推动更多与服务对象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议题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
(三)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围绕局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公众关注点,选取适当主题在8月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的线下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优化政府开放活动形式,不断提升活动质量。根据局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四)高质量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专办留言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公开质效
(一)做好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工作。按要求配合完成上级部门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到位。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起草处室(单位)对拟公开信息要严格进行自审,合理选择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严禁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相关信息,加强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对象的要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查拟公开信息,严防失泄密风险。
(二)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办理流程,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申请接收登记有关要求,对于当面、邮寄、传真方式收到的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办公室严格落实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环节,注重平台留痕,做好办理意见及相关材料的记录保存,确保关键信息可追溯查询。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需求,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提高答复准确性和针对性,提升办理服务质量。
(三)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强化统筹谋划,发挥好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务公开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年初做好工作计划、年中稳步推进,定期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本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办公室对上一年度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组织相关部门逐项进行整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并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底对各处室、各单位的考核评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