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退役军人局发[2022]1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日常基础工作规范
(一)持续抓好制度落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逐项对照《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全年抓好相关规定的落地落实。
(二)强化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规范管理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继续严格执行公文发文前公开属性认定及审核。做好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并形成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台账。二是做好公文备案工作。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照发文清单每月做好非密公文全量备案。三是定期进行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定期梳理历史公文,对未开展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且未主动公开的历史公文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四是定期移交政府公文。对照主动公开信息台账,做好定期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工作。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保障。一是依法依规办理申请。承办处室、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规定及《制度》要求,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针对性。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针对拟作予以公开处理的申请件,答复前要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公开属性研判,有条件公开的要予以转化公开。三是规范开展行政复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投诉举报。
(四)积极做好平台维护。一是优化平台展示效果。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以下简称平台)是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的平台。各类政务信息要按照主题分类展示,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的公文在文件发布页面要标注发布机构、发布年份、主题,行政规范性文件还要标注有效性或有效期;在“政策文件”栏目要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探索实现按发布日期、主题分类搜索。二是加强平台日常巡查。及时纠正错链、断链、乱序、内容混杂等问题;定期检查各栏目更新情况,及时调整或更新相关内容,防止“僵尸栏目”出现。三是做好指南更新及年报发布工作。根据最新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更新时间;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年报内容要充分体现市政府及本要点落实情况,年报内容及配套解读同步发布。
二、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思想引领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关于“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评选结果、发布仪式等信息。制作视频短片、专题节目,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活动。
(二)推进帮扶援助领域信息公开。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并公开本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相关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
(三)推进教育培训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学费补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文件出台后适时开展培训工作。
(四)推进军休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文件出台后组织各区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及时抓好工作落实。
(五)推进双拥优抚领域信息公开。协调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致驻沪部队和优抚对象慰问信宣传工作。公开春节期间及“八一”期间做好双拥工作相关文件;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措施相关文件、优待证申领制发相关公告公开工作。
(六)推进褒扬纪念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依托烈士纪念设施组织主题教育宣传。视情做好弘扬英烈精神主题影视戏剧作品宣传推广工作,拓展英烈精神宣传多媒体融合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烈士寻亲活动。
三、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质量
(一)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一是持续扩大解读范围。除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外,凡对市民企业、退役军人等群体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需开展解读。二是不断提高解读质量。起草部门要严格对照《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侧重与市民企业、退役军人等群体密切相关的条款以及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解读。解读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利民措施及享受条件等实质内容。三是开展决策前及施行后解读。年内选取适当的政策文件,在决策草案公开阶段开展解读;起草部门要注意收集研判各渠道反馈的意见建议,针对新问题、新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施行后跟踪解读。四是丰富解读方式。优先选取图片、视频、场景演示等方式开展多样化解读。对于涉及公众的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要联系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进行宣传,提升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二)做好重要政策精准推送。充分依托“一网通办”市民主页、企业专属网页,推送同市民企业、退役军人等群体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年内精准推送至少进行2次。
(三)增强回应社会关切实效。一是开放网页留言功能。在局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要及时收集整理网民留言,并反馈至文件起草部门;文件起草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对反应集中的问题,要采用跟踪解读的方式进行有效回应。二是及时答复公众咨询。要做好对局长信箱相关留言的答复工作。推动网站知识库建设,各处室要提供相关政策文件等材料,充实知识库内容,提高政策咨询类内容的答复质量。三是做好留言选登工作。按要求规范公开格式,结合网站知识库建设,增设常见问题解答库,有效回应公众提问。
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水平及公众参与实效
(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一是坚持目录源头管理。按照“应入尽入”原则制定并发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主动公开。公开后,对确需调整的条目及时更新,并作原因说明。二是做好意见征集工作。除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政务新媒体、“一网通办”总门户等平台广泛征集意见,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三是持续推进公众代表参与决策。积极邀请退役军人代表、企业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列席我局决策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全年不少于3次,列席情况向社会公开。四是做好页面归集展示。在平台“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归集展示意见征集公告、决策草案、背景介绍、公众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政策解读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信息。
(二)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围绕本市退役军人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选取合适的主题在8月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活动中要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优化政府开放活动形式,不断提升活动质量。
五、抓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持续更新内容。定期开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持续更新局政务公开目录。二是确保条线一致。市级退役军人部门要在现有目录基础上进行丰富完善,重点完善市、区两级事权区分衔接,并抓好条线业务指导;各区退役军人部门要对照市标准目录,持续更新业务领域公开标准,确保目录全面和准确。三是优化效果展示。根据目录内容调整优化展示效果,便于公众查阅。
六、持续优化公开渠道,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一)优化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一是强化内容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二是合理设置、及时调整网站专题专栏,提升公众查阅便利度。三是做好“我为政务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及答复。四是做好局门户网站IPv6支持工作,配合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五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强化新媒体内容与局门户网站的稿源互通,加大对国家及本市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政策和可视化解读的推广力度,持续优化服务功能。
(二)加强工作监督保障。一是统筹谋划政务公开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步推进,年内向局领导汇报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预算,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持续更新机关各处室政务公开联络员名单,积极发挥联络员作用。三是按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局年度督查及考核工作中,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