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招录高层次、学科骨干等6种人才
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6种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学科骨干人才,优秀博士、优秀硕士人才,博士后,紧缺人才和优秀人才。有意者请点击下方蓝色划线链接填报应聘信息: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
一、高层次人才
引进对象及条件
(1)科技领军人才
能够引领本领域创新发展,学术造诣深厚,业绩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当选发达国家院士的专家;
②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才;
③全国创新争先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或者相当水平团队的带头人;
⑤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⑥发表引领本领域前沿方向、具有国际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⑦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首席专家或者技术负责人;
⑧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⑨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理事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负责人;
⑩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2)学科拔尖人才
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学术技术水平高,业绩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才;
②省(部)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才;
③中国青年科技奖或者相当奖励的人才;
④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⑤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⑥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⑦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3)青年科技英才
在本专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创新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人才;
②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③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或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⑤省(部)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匹配岗位
医院重点学科带头人、院士团队成员、综合学科骨干人才。
待遇保障
①科技领军人才享受年薪最高100万元,科研启动费最高500万,安家补助费最高100万元;
②学科拔尖人才享受年薪最高80万元,科研启动费最高300万元, 安家补助费最高80万元;
③青年科技英才享受年薪最高60万元,科研启动费最高200万元,安家补助费最高60万元。
具体标准实行特岗特薪、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二、学科骨干人才
引进对象及条件
参照高层次人才青年科技英才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一般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人才;
②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③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或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
⑤省(部)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匹配岗位
耳鼻喉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的学科带头人。
待遇保障
①享受年薪40-60万、科研启动费200万、安家补助费60万元;
②提供人才公寓住房;
③协调解决子女驻地入托入学问题;
④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办理落户上海;
⑤提供专门的办工、试验场地,组建由1-2名科研助理和专职技术人员、3-4名医疗骨干组成的学科人才团队;
⑥纳入院内高水平专家团队,由专家亲自帮带学科建设发展;
⑦享受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和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三、优秀博士、优秀硕士人才
优秀博士(医疗、研究)引进对象及条件
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国家最近一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或者综合排名世界前200名的海外高校博士。近五年内,以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论著5篇以上,累计影响因子IF≥20分或单篇IF≥10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军队(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奖励1项以上,特别优秀的视情放宽相关要求。
匹配岗位
全院医疗及研究学科骨干岗位。
待遇保障
①直接增选“孟超人才计划”二期,匹配入院科研经费15万;
②按同等级文职人员待遇标准,优惠租住人才公寓住房;
③为应届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办理落户上海;
④协调解决子女驻地入托入学问题;
⑤享受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和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⑥考核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纳入引进文职人员计划。
优秀硕士(护理)引进对象及条件
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护理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发表2篇以上SCI等高水平研究论文,特别优秀的视情放宽相关要求。
匹配岗位
全院护理学科骨干岗位。
待遇保障
①直接增选“孟超人才计划”二期,匹配入院科研经费5万;
②按同等级文职人员待遇标准,优惠租住人才公寓住房;
③为应届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办理落户上海;
④协调解决子女驻地入托入学问题;
⑤享受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和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⑥考核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纳入引进文职人员计划。
四、博士后
引进对象及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工作紧缺急需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适当放宽1-3岁。
匹配岗位
全院各学科博士后研究岗位。
待遇保障
①享受年薪30万起;
②安排人才公寓住房或发放博士后房租补贴;
③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在站期间和出站后符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的,与本院符合条件人员一并组织评定;
④地方博士后期满出站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优先引进为文职人员;
⑤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纳入大学、医院人才工程;
⑥协调解决子女在驻地入托入学问题;
⑦享受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和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紧缺人才
引进对象及条件
部分紧缺学科社会招聘人才。
匹配岗位
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病理科、康复医学与理疗科、感染科、风湿免疫科、耳鼻喉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医疗岗位。
待遇保障
①参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统一建立本单位社会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制度,依法享有劳动报酬、发放薪金福利;
②经综合考核确定为优秀的,优先推荐纳入大学、医院人才工程,优先协调解决子女在驻地入托入学问题;
③报考社会招聘文职人员时,在院工作员工、实习学生、联合培养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优秀人才
引进对象及条件
医院各岗位社会招聘人才,其中医疗系列需取得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理系列需通过护理资格考试。 ▌
匹配岗位
医疗、护理、医技、药剂、科研、教研、实验、工程、财务、管理等,共350余人。
待遇保障
①参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统一建立本单位社会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制度,依法享有劳动报酬、发放薪金福利;
②报考社会招录文职人员时,在院工作员工、实习学生、联合培养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③为新进员工提供宿舍、就餐食堂、健身房、文化娱乐场地等。
报名方式
点击下方蓝色划线链接填报应聘信息:
咨询方式
温馨提醒
医院常态化接受政策咨询、开放简历投递,对高层次人才、学科骨干人才、优博优硕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欢迎广大社会才俊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