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近期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部分退役军人专项帮扶“免申即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6-13

 

  沪退役军人局发〔2025〕32号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部分退役军人专项帮扶“免申即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3日

  

  部分退役军人专项帮扶“免申即享”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加快“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改革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5〕7号)、《依托“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工作方案》(沪府办字〔2022〕4号)和《上海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沪退役军人规〔2022〕1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跨部门业务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再造工作流程,对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和重残无业等情况中的退役军人实现专项帮扶“免申即享”。

 二、工作流程

(一)数据比对和下发

  每年7月1日前,市大数据中心派驻服务组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当年度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编目中的退役军人对象,具体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特困人员、重残无业中的退役军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服务保障系统)将数据下发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供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对。若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发现数据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补录补正。

 (二)待遇给付

  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服务保障系统维护发放名单后,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初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后,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八一建军节前后完成专项帮扶资金发放。

  按照《上海市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等要求,帮扶援助资金发放银行卡优先通过社保卡,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服务保障系统,调取退役军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免于服务对象提供银行卡。若退役军人申请,也可将帮扶援助资金发放至本人提供银行卡。

  专项帮扶标准全市统一,若遇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结果告知

  帮扶援助资金发放后,服务保障系统主动发送短信至退役军人预留手机号码。退役军人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在“我的免申即享”中查询办理结果。

  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日常工作,告知服务对象。

 (四)办件推送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帮扶援助资金发放后,服务保障系统推送服务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帮扶援助资金金额等字段至资金监管平台。资金监管平台对接银行,生成发放凭证,反馈至服务保障系统进行信息校验。服务保障系统完成信息校验后,自动更新业务状态,数据脱敏后推送办件至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由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对接办件库,完成办件归集。

  部分退役军人专项帮扶为市区两级公共服务事项,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与区政务服务部门对接,完成“免申即享”办件量的归集。

  (五)档案管理

  按照《上海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沪档〔2024〕4号),对部分退役军人专项帮扶“免申即享”涉及的身份确认、数据比对等信息,以及内部审批、财务发放等资料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

 三、注意事项

  1.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常态化走访中发现符合条件但尚未享受社会救助的困难退役军人,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申请社会救助。

  2.专项帮扶待遇发放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人员信息与法院的定罪数据、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失信信息进行比对,对2年内受到刑事处罚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帮扶援助。

  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对1年内违反《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以及在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的,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予帮扶援助。

  3.当年度曾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特困人员的退役军人,纳入年度专项帮扶。若退役军人同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重残无业等情形,专项帮扶金不叠加。经市大数据中心死亡库比对和线下核实,发放帮扶援助金前已去世的退役军人,不再享受专项帮扶。

  4.在过渡阶段,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对主动上门申请的服务对象做好信息录入、解释说明等工作。

  5.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将日常走访和专项帮扶等情况录入至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市大数据中心派驻服务组积极推进本市服务保障系统与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减少工作人员重复填报。

  6.按照市级财政性资金发放补助相关要求,年度专项帮扶完成发放后,市大数据中心派驻服务组形成数据编目,与民政等兄弟单位共享救助信息。

  四、工作分工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部分退役军人专项帮扶“免申即享”业务流程梳理、网办方案设计等工作,指导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做好部分退役军人专项帮扶的具体发放等工作。

  市民政局授权提供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特困人员、重残无业等人员的数据编目。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做好数据比对、筛选对象和服务保障系统优化升级等技术支持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部分退役军人专项帮扶人员日常走访、数据核实和监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