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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安置好|宝山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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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到登记

 

  退役士兵在办理接收手续前,在“一网通办”注册并通过“军人退役一件事”通道填写基本信息,完成信息采集。

 

  (一)线上登记注册

 

  1.实名注册

  办理过居民身份证或有支付宝账号,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可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地址:“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www.shanghai.gov.cn)

 

  (二)通过互联网计算机进入军人退役一件事

  1.进入“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

  2.点击“市级一件事”“军人退役”或搜索“军人退役一件事”

  3.点击“立即办理”

  4.还可登录随申办APP搜索“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

 

  二、接收手续办理(区接收安置部门审核档案无误后通知办理)

 

  (一)街镇入伍

 

  1.落原户籍需携带材料:

  (1)《部队行政介绍信》原件;

  (2)《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入伍时的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入伍注销信息)或入伍《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户籍需携带材料:

  (1)《部队行政介绍信》原件;

  (2)《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入伍时的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新落户地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新落户房产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房产权利人的同意落户说明书;

  (7)如原居住地拆迁则需提供《动迁协议书》;

  (8)如原居住地被卖出则需提供原房的《房屋买卖合同书》。

 

  (二)在校入伍

 

  1.高校集体户需携带材料:

  (1)《部队行政介绍信》原件;

  (2)《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学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

  (4)《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需携带材料:

  (1)《部队行政介绍信》原件;

  (2)《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学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

  (4)户口簿(具有注销信息)或入伍后《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退役士兵经济补助

 

  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无需本人提出申请,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后台操作办理: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士兵档案,在办理接收手续后发放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党员退役士兵在组织关系转接后办理经济补助)。

 

  (二)退役士兵收到发放经济补助短信后,如对具体金额有异议,可向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四、预备役登记

 

  (一)迎接仪式时办理接收手续和预备役登记。

 

  五、身份证申领、社保卡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身份证申领:落户后在入户地派出所当场办理。

 

  (二)社会保障卡申领:落户后直接网上办理,无需材料,免费快递到家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依托国家转移平台系统,通过数据交互的方式完成业务经办,无需个人申请,取消纸质材料。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工作完成后,退役军人可在随申办移动端“我的文书”中查询业务核定结果。(咨询电话:12333或56845671)

 

  六、组织关系转接

 

  (一)接收手续办理完成后一周内由本人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交高校学院委员会(高校入伍)或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街镇入伍)完成党员关系转接手续。

 

  (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复印件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宝山区各街道社区、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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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宝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县前街11号对面)

 

  联系电话:56466876

 

  联系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