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升服务,擦亮品牌”视频制作项目询价文件
2023-11-06

我单位拟实施“提升服务擦亮品牌”视频制作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

4.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提升服务擦亮品牌”视频制作

2.项目地点:上海市                     

3.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60000元

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 1个月。

5.项目要求:

(1)内容要求:以全新的制作理念和表现方式,呈现上海军休系统服务管理品牌形象,宣传片要充分宣扬上海市军休系统在服务管理工作的特色亮点做法和工休人员的精神品质,展现上海军休的品牌效应。应当提供独具创意的视频脚本、拍摄方案和完整的分镜头脚本,撰写符合主题要求的解说词,拍摄制作视频,并为视频配音。影片制作要拍摄高水准,配音高水平,后期制作高品质,文案解说有创意,主题突出。要求数字电影摄影机拍摄,画面丰富、质感优秀、快慢格镜头结合;影视特效合成,表现力强,适合独特构思;运用实景拍摄、航空拍摄、配光校色、音乐音效等影视语言,画面构思力求精致唯美、磅礴大气;影像作品能够满足在电视播出、网络发布等多平台传播的要求。

(2)时长要求:控制在8分钟左右。

(3)格式要求:视频成片格式为MP4 (H264 编码),画面分辨率为1920*1080,成品码率不低于15Mbps。

(4)交付要求:中标日起,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并完成项目并交于采购方审核,场景拍摄、人员协调由采购方提供基本联络方式后由中标方自行协调。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制作。

(5)版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拥有其创意剧本完整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6)服务(售后)要求:在中标后,中标方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继续修订完善创意脚本,直至得到招标方认可为止。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中标方应在质保期内,需免费为采购方二次剪辑创作:提供:补拍镜头、剪辑、改版(包含改版手机端新媒体竖版视频等)、配音等售后服务。

具有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及拥有类似本单位或退役军人相关事务专题片拍摄经验的单位将优先考虑。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项目报价为年度服务总价,不再产生其他相关税费及额外费用;

(3)本询价文件、项目方案(含报价单)、2-3年内项目业绩、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6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政府采购库在库证明及征信记录证明(所有资料记录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11月13日前密封递交(广粤路131号213 室军休服务管理处收),一式4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 李浩苒 联系电话1801708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