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民法典专题——合同与契约:物业停电致业主受损
【物业停电致业主受损】
[案例](2025)辽07民终416号:物业因回迁纠纷暂停住户供电,法院判决恢复供电。
[启示]小区物业无权擅自中断住户供电。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