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官前往安置单位报到,安置单位在《军队转业军官报到回执》上盖章,转业军官将《军队转业军官报到回执》交至部队移交组后,转业军官登陆“军人退役一件事”系统进行填报。
“军人退役一件事”系统维护人员根据市退役军人局移交安置处提供的名单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军人退役一件事”系统以PDF文档的形式传输《“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登记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户口证明信》2份材料至市大数据中心,由市大数据中心与市公安局进行数据交换。
市公安局人口办接收成功的,由“军人退役一件事”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市公安局人口办接收失败的(包括材料缺失、退役军人在外省市仍有户口、军人身份证号码与人口库中公民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等情形),由“军人退役一件事”系统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