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市退役军人局编制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情况,并附相关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www.tyjr.sh.gov.cn)查看并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退役军人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0〕20号)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集中力量强弱项、补短板,年终基本完成机制构建、平台搭建、规范建立等工作,确保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一)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0815条;通过“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86条;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57件(含规范性文件8件,政策解读8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件),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文件5件,内容涵盖思想引领、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方面。
1. 重点公开领域
围绕重点领域公开相应信息。一是权益维护领域,主动公开《关于印发〈上海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退役军人规〔2020〕2号)及政策解读。二是接收安置领域,在局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板块,主动公开2020年军转安置计划、报到须知等文件。三是就业创业领域,在门户网站设专栏主动公开上海市创业创新大赛通知、名单、典型事迹等信息,及各区创业创新大赛情况等信息,以上信息同步更新在“重点领域”板块中。四是优待抚恤领域,在“规范性文件”板块主动公开《关于印发〈上海市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退役军人规〔2020〕3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沪退役军人规〔2020〕6号)、《关于调整本市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和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沪退役军人局规〔2020〕5号)、《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通知》(沪退役军人规〔2020〕4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沪退役军人局发〔2020〕3号)及其政策解读;在“业务工作”-“拥军优抚”板块主动公开“关于对本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实施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及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补贴的通知”系列文件。五是财政信息领域,在“财政信息”板块,主动公开2020年度局机关预算及部门预算、2019年度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决算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019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市级分配结果、政府采购意向公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等财政信息。
2.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在局网站首页及“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版块,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利用图表、动漫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增强解读实效;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有序有效依法行政、阳光行政;规范公文发文前公开属性审核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控信息公开审核关,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水平;汇总形成市退役军人局政策文件库,分类公开政策文件,查询文件更加便捷。
3.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
根据我局机关职能设置,主动公开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介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信息,在“机构概况”板块,公开局属单位主要职责、法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4.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无。
5. 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推进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市已基本建成“四级”退役军人服务网络,持续推进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等工作,各级服务机构通过发布信息、窗口接待等方式,打造24小时不断线优质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开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及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补贴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等领域相关文件;持续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利用官网官微、实地调研等方式,年终基本完成本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推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的试行意见》,推动形成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组织开展疫情期间长三角地区退役军人线上专场招聘活动、首届上海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等,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报道相关信息。
6.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上半年,协助组织20名模范退役军人和最美退役军人发出倡议书,动员全市退役军人凝聚“抗疫”力量。同时,利用官网官微、新闻媒体平台策划推出宣传报道近2000篇,被中央及驻沪媒体、本市主流媒体转发近1000篇,传播退役军人“抗疫”正能量,展示新时代退役军人风采。
7.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军人退役一件事
以最大程度便利退役军人为主线,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理的军人退役“单个事项”集成为“军人退役一件事”,提供“普惠加优待”政务服务,9月已正式上线。线上依托“一网通办”“军人退役一件事”平台,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线下依托市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一站式”服务。
(2)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
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部署,对应退役军人事务部权力事项清单,结合市民政局移交的权力事项,梳理我局权力事项38项,其中市级事项8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项),区级事项3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25项),所有事项均已于局门户网站公开。
(3)最美退役军人
组织开展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7月底举行发布仪式,市领导出席并为受表彰对象颁发奖章。指导有关单位和协调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做好2020年全国“最美退役军人”人选推荐申报工作,所推荐3人中郁文贤被评选为2020年全国“最美退役军人”。
(4)“两会”建议、提案办理
2020年,我局共接收“两会”建议提案办理件共3件(均为主办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已全部按期办结。从公开属性看,1件代表建议为主动公开,已于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从办理结果看,1件代表建议的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1件代表建议及1件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3件主办件均取得了代表委员满意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
1.渠道搭建情况。依托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搭建市退役军人局政府信息公开线下受理平台。向中心接待工作人员下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提示》,参照最新《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规范文书》,统一规范受理流程,补正、答复、回执样式,流水编号等工作要求。
2.机制建立情况。在把握国家和本市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构,及登记、审核、办理、审查、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进行规定和明确;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及接收渠道等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全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答复。从答复结果看,予以公开12件(主动公开9件,依申请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处理4件(重复申请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3件),其他处理3件(非政府信息2件,咨询1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履行起草、论证调研、局长办公会审议、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发文、公文备案、解读、回应等工作流程,严格把控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利用图表、动漫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增强规范性文件解读实效;规范公文发文前公开属性审核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控信息公开审核关,提升主动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
1.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工作。上半年,在参照市政府办公厅及各委办局门户网站基础上,结合我局业务工作,重新搭建页面框架并进行全面改版。改版后,专栏设置“近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等模块,基本做到栏目设置、内容要素完整齐全。此外,还按照业务工作分类展示相应政策文件,使政策查阅更加便捷。
2.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在局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专栏设置了局长信箱、一问一答、意见征集等入口,设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受理、分派、答复、归档等工作;每季度定期公开市民热点提问及解答结果,提高互动实效。
(五)监督保障
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及各区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介绍新《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依申请公开答复操作办法;多次组织各处室、局属单位召开专题会,布置推进阶段工作,保证我局政务公开有序有效开展;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6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487118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规范不够健全。2020年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起步之年,前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较为欠缺。因此,在把握国家和本市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以下三项制度。一是根据新发布的《条例》《规定》及我局实际情况,重新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内容,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同时更新了主动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及接收渠道等信息。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制定并印发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制度》,在各处室及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了政务公开联络员,明确联络员工作职责。三是制定并印发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构,及登记、审核、办理、审查、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进行规定和明确。
2.政策文件展示不够明晰。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尤其是政策文件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根据工作安排,局门户网站于2019年11月上线。网站建立初期,政务公开专栏存在框架不够明晰、要素不够全面、查询不够便捷等问题。上半年,参照市政府及各委办局门户网站,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全面改版。一是重新梳理展示架构。按照《条例》《规范》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融合“五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求,重新设计了政务公开网页的展示架构,设计“机构概况”“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其他信息”四个方面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二是归集展示政策文件。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展示“近期公开信息”“政策文件”等模块,便于快速查找文件、阅览近期政策等;在“政务公开”专栏页面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必要模块,此外,还按照业务工作分类展示相应政策文件,便于查询。
3.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前期,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史政府信息转化公开等方面工作机制较为欠缺。今年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改进,基本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在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机关各处室设置政务公开联络员,保障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畅通。二是建立发文前信息公开属性审查、保密审查,发文后局官网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畅通主动公开渠道。三是依托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接待窗口,向社会大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受理服务。四是做好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工作,每季度末对本季度的历史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性审查,对于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予以转化公开。
六、其他事项
回顾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仍有工作规范不够健全、公众参与力度不强、指导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对照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1.健全工作规范。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据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规范公开流程。
2.加强公众参与。进一步优化网站专栏设置,增强网站一问一答等功能,尝试开设留言互动功能,不断提高回应公众能力;进一步做好政府公开日活动,增进公众了解,丰富公开形式。
3.强化指导监督。加强工作联系,指导局属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在业务工作领域指导各区退役军人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依据市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及工作实际,合理设置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将政务公开纳入各处室、各单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