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发放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1-04-01

1.哪些退役士兵可享受经济补助?

答:从本市入伍或者由本市接收的、在部队办理自主就业手续的当年度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以下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在部队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后回到地方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当年度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以下简称放弃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可按办法的规定享受经济补助。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经济补助,包括一次性经济补助、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

退役义务兵根据服现役年限计发一次性经济补助。服现役满2年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6万元;服现役满1年6个月不满2年的,按6万元计发;服现役满1年不满1年6个月的,按4.5万元计发;服现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3万元计发;服现役不满6个月的,按1.5万元计发。

退役军士一次性经济补助以6万元为基数,自任军士当年起,服现役年限每增加1年,一次性经济补助按基数增加10%,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增加10%计发,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增加5%计发。

退役士兵因执行重大任务,或者因战、因公负伤留队治疗,经批准推后离队的,推后离队期间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实际推后月数相应计发。

对未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就读的退役义务兵、取得下士或者中士军衔的退役军士、取得上士及以上军衔的退役军士,分别以退役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为缴费基数,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一次性缴纳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补助。

对进入学校就读(含在校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的,以及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前款社会保险费补助金额给予生活补助。

3.放弃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经济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放弃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经济补助,包括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照退役士兵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之和的80%计发。

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参照本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规定执行。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如何发放?

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后,对其身份进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将一次性经济补助划入退役士兵的银行卡。

5.未进入学校就读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如何发放?

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退役士兵报到落户后,将汇总后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名册集中送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相关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社保分中心);区社保分中心核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金额并反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核定的社会保险费补助金额将费用缴纳至所在区税务局,市税务局统一将缴费信息反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区社保分中心为退役士兵建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并从退役士兵停止缴纳军人保险的次月起将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记入其个人账户;退役士兵自缴费的次月起连续享受24个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逐年计入。

6. 进入学校就读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如何发放?

答:学校在退役士兵报到后,集中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名册,并同步上报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备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完成对退役士兵身份的核定后,将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名册集中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按规定核定每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额并反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生活补助划入退役士兵的银行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的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发放名册后,抄送市教委备案。

7.在外省市学校就读但从本市应征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如何发放?

答:退役士兵在报到后的30日内,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学校出具的复学证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名册集中送交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按规定核定每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额并反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生活补助划入退役士兵的银行卡。

8. 已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的退役士兵再考入学校后,能将社会保险费补助退还改为享受生活补助吗?

答:已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的退役士兵再考入学校就读的,不再享受生活补助待遇,也不能将社会保险费补助改为生活补助。

9.放弃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何发放?

答:退役士兵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其安置单位前,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填写自愿放弃安排工作申请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审核后,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划入退役士兵银行卡。

10. 放弃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如何发放?

答:放弃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参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发放程序执行。

11.发放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所需经费从哪里开支?

答: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各区政府的财政预算。

12.《上海市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发放办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上海市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发放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相关稿件:

关于印发《上海市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