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2-11-10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及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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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清单

(一)加强系统内部法治教育

按照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加强系统内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系统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二)推进普法融入制度建设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在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及应诉、信息公开、信访等工作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纪念日、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海军节、空军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

(五)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各项工作中依法行政典型事例,宣传具有正能量、感染力的优秀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发挥法治文化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六)优化法治舆论引导机制

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热点法治问题,组织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执法人员等及时进行法治解读,及时发布有关社会热点、百姓关心的信息,及时传播有关法律动态、普法新闻、专家访谈等内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七)强化组织领导和落实机制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重点普法对象

1、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2、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人员、新录用公务员

3、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

4、涉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5、现役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