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11-17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0〕20号)(以下简称《要点》)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完善政务公开事项,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增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实效,助力本市退役军人工作扎实推进。

一、推进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

  (一)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及落实工作。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积极做好新出台《规定》的宣传工作,及时做好有关人员学习培训。针对《规定》新增要求,及时抓好落实,同时做好本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

  (二)全面梳理主动公开范围及政府公文。一是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求,结合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细化主动公开具体类目,编制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6月30日前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针对局组建以来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历史政府信息,重新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审查,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公文予以转化公开。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布局。一是加快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及时更新子栏目相关文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栏目,公开受理部门、联系地址、邮编、受理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调整“五公开”栏目,按要求梳理、整合、新增相应公开事项,待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对机构职能、机构设置、业务事项中的非涉密信息进行公开;调整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供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功能及网上申请功能。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布局及链接设置。专栏首页每个模块最多展示两级标题,每项超链接须链接到相关内容,杜绝链接到空白页面。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本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线工作流程。依申请办理进程及时录入工作平台,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权益维护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市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工作相关制度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推进接收安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逐步推进本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系列工作中涉及的政策、程序、计划、分数、结果六项程序实现“六公开”。二是及时开展本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系列工作相关通知公告逐步公开。三是针对本市退役士兵安置系列工作中政策、程序、结果,逐步公开相关通知公告。

  (三)推进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上半年,及时公开本市2019年度技能培训机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指导专家评选结果。

  (四)推进优待抚恤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相关文件制定及政策解读。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公布本市配套实施细则,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做好本市发放符合条件优抚对象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调整残疾军人护理费、调整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等工作的公示环节。三是做好下半年本市伤残人员换发伤残抚恤证件相关通知公开工作。

  (五)扎实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根据本市财政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预算绩效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三、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社会回应、公众参与

  (一)扎实做好政策解读。结合重点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等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责任处室拟稿人和处室负责人政策解读工作职责。加大解读宣传力度,及时把握舆论动态。

  (二)加强研判回应关切。一是密切关注相关领域舆情,对于我局制定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处室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及时精准回应。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信访、文件起草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在5小时内作出首次权威回应,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积极扩大公众参与。一是制定并及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针对目录内涉及的政策性决策事项,须将决策草案、起草说明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意见。二是深入推进会议公开工作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局长办公会,参与重要事项决策,列席情况和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拓宽多种参与渠道,通过开设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形式,促进公众参与,加强政民互动。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开展事项梳理及标准目录编制。根据《要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按节点完成局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及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结对各区及全市16区相关业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及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对接工作。

  (二)落实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标国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我局相关试点领域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标准化工作专栏,以目录形式集中展示具体信息。

  (三)推进退役军人办事服务精准公开。制定并动态更新本市退役军人办事服务清单目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创新编制军人退役“一件事”办事指南。依托“一网通办”主页,推送办事服务相关政策、办事指南、办件进度等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强办事服务相关政策通知宣传力度,为退役军人网上办事提供精准服务。

五、提升渠道管理强化工作监督

  (一)规范线上线下平台管理。一是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配合做好门户网站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做好防篡改伪造工作。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区分本局不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业务职责和服务对象,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统筹管理。

  (二)提高精准服务水平。依托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工作人员熟悉平台办理操作流程,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健全协调联络机制。一是形成领导负责机制,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精神,及时向主要领导主动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研讨重大问题。二是形成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提高工作协调联动水平。三是加强各层级人员培训,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轮训工作。

  (四)加强监督评估工作。适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议工作。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通过《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