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1-09-27

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实行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作为一座具有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的城市,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市委、市政府对本市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度重视。为不断加强和创新本市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举措,龚正、于绍良、彭沉雷等市领导专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市政府为此召开了多次专题协调会,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一、政策制订和前期准备情况

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本市党、政、群27家单位于2021年3月30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退役军人规〔2021〕2号,含《上海市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其中明确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凭证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工具和轮渡,并将其列入了相应对象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该文件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上全文公开。

作为配套措施,市交通委下发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通知》,明确了优待对象范围、有效优待证件种类、乘坐方式和具体适用的公共交通工具范围。3月底前,全市各区已经按规定将上述情况通报到了所有的驻地部队。

为规范和优化对军人的优待服务,市交通委还会同上海警备区、市退役军人局举办了专门的部署培训会。

二、政策落实和督导检查情况

据了解,自4月1日军人免费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待遇施行至今,政策运行整体平稳、良好,无重大纠纷发生。由于前期培训宣传工作比较到位,目前军人公交优待的相应标识已在本市各公交枢纽、地铁和轮渡站点等处以较为明显的方式公示,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采取了军人优先进站测温和安检的措施;广大公交一线的司乘人员已经能够较为快速、准确地识别军人有效证件,自觉做好对军人的优待工作;同时部队官兵能够主动配合亮证,对公交运营单位的服务均表示较为满意。部队同志感到,上海落实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措施,充分体现了市领导对军人优待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并对此深表谢意。

2021年4月起,市交通委组织开展了对“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4月6日,市交通委蔡军同志带队,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前往黄浦地区,对位于南浦大桥下的地铁站、公交枢纽站以及陆家浜路轮渡站等处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了座谈。有关督导检查工作将持续到6月份。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军地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全市公交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交司乘和调度人员的政治意识、国防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各公交站点,特别是地铁、轮渡站点和公交枢纽等人流、车流密集地区军人公交优待标志的公示和现场的引导工作,继续增辟优待窗口和绿色通道,加强对军人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军人提供更加优质、便利、周到的服务。同时,交通、公安等部门也将会同上海警备区一起,进一步加大纠察巡查力度,对假冒军人骗取优待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严肃处理,并做好涉军矛盾的现场沟通和解释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确保优待政策长效、稳定运行。

我们感到,您的建议富有代表性、建设性,具有很强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对此我们予以积极的吸纳,尽全力把好事办好,将实事做实。同时,我们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并希望您继续关心本市的拥军优属工作,一如既往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3日